为逃避债务低价转让房产的,房屋买卖能否撤销?戳这里律师为你解答

2024-01-09 23:14:16来源:生活工匠探索编辑:居小桃

扫一扫

分享文章到微信

扫一扫

关注鹿财经网微信公众号

  原标题:为逃避债务低价转让房产的,房屋买卖能否撤销?戳这里律师为你解答

  自古以来,欠债还钱就是天经地义,可总有人会以各种形形色色的理由,在借了钱之后想方设法地拒绝还债。

  网友咨询:

  为逃避债务低价转让房产的,房屋买卖能否撤销?

  律师解答:

  可以。

  债权人撤销权,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,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撤销以维持债务人责任财产的权利。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、放弃债权担保、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,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,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,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。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、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,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,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,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。

图片

  律师补充:

  债权人撤销权制度能够有效保全债务人的责任财产,是法律赋予债权人保障自己债权能够实现的武器。债权人撤销权只能以提起诉讼的方式行使,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。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,由债务人负担。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。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,该撤销权消灭。债务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行为被撤销的,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。

  【法律依据】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
  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、放弃债权担保、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,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,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,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。

  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、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,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,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,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。

     投稿邮箱:lukejiwang@163.com   详情访问鹿财经网:http://www.lucaijing.com.cn

相关推荐
原配状告小三,可行吗?律师为你解答 原配状告小三,可行吗?律师为你解答

原标题:原配状告小三,可行吗?律师为你解答 出轨一直是离婚的主要原因之

财经知识2025-03-06

非直系亲属如何委托律师会见当事人?律师为你 非直系亲属如何委托律师会见当事人?律师为你

原标题:非直系亲属如何委托律师会见当事人?律师为你解答 有很多朋友来咨

财经知识2025-03-06

离婚后独自带娃,男方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?律 离婚后独自带娃,男方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?律

原标题:离婚后独自带娃,男方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?律师为你支招 抚养子女

财经知识2025-03-06

刑事拘留3天7天30天有什么说法?律师为你解惑 刑事拘留3天7天30天有什么说法?律师为你解惑

原标题:刑事拘留3天7天30天有什么说法?律师为你解惑 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

财经知识2025-03-06

车祸后顶包自首怎么处罚?律师为你解答 车祸后顶包自首怎么处罚?律师为你解答

原标题:车祸后顶包自首怎么处罚?律师为你解答 在一个夜晚,小王驾车与朋

财经知识2025-03-05

租房期间,房东擅自涨租金,该怎么办? 律师为 租房期间,房东擅自涨租金,该怎么办? 律师为

原标题:租房期间,房东擅自涨租金,该怎么办? 律师为你支招 小陈与房东签

财经知识2025-03-05

商品房买卖预约合同如何认定?律师为你解答 商品房买卖预约合同如何认定?律师为你解答

原标题:商品房买卖预约合同如何认定?律师为你解答 实践中,很多交易特别

财经知识2025-03-04

集体合同发生争议,应如何处理?律师为你支招 集体合同发生争议,应如何处理?律师为你支招

原标题:集体合同发生争议,应如何处理?律师为你支招 集体合同制度就是指

财经知识2025-03-04

聚众哄抢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?律师为你解惑 聚众哄抢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?律师为你解惑

原标题:聚众哄抢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?律师为你解惑 聚众哄抢罪,是指纠

财经知识2025-03-04

离婚争抚养权需要什么证据?律师为你解答 离婚争抚养权需要什么证据?律师为你解答

原标题:离婚争抚养权需要什么证据?律师为你解答 想要争夺孩子的抚养权,

财经知识2025-03-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