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啥老人立遗嘱只给女儿1元遗产?
2019-08-28 23:18:31来源:鹿财经原创(lucaijing.com编辑:毛青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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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北晚新视觉网8月27日报道,一年前,上海一老人在临终前,在医院立下了一份遗嘱。“我的遗产留给女儿吴某一元,其余财产包括房产一套、存款80万,全留给陈女士。” 而这个陈女士,是女儿给老人请的保姆,仅到家里3个月……结婚生子后,女儿和自己,也好像变得陌生了。老吴:从一周一个电话,到一个月一个电话,到三个月一个电话;从半个月来看我一次,到一个月来一次,到三个月来一次,后来半年也未必能再见一次了。
众所周知,父母养儿育女不仅是为了给这个家族传宗接代,而且是为了给自己防老。人老是必然的自然规律,人老了就需要子女陪伴,并给予亲情温暖;人是有感情的高级动物,不是不能用语言表达感情的冷血动物。如果儿女成家立业之后,不能和父母保持亲情关系,而是与父母的感情逐渐疏远,老人的心情自然会不会愉快,而且会感到孤单,而且会产生严重的精神失落感。因为,老人无法享受到老来受女儿尊敬的精神特权。一辈子辛辛苦苦养儿育女的心血,在临老的时候全打了“水漂”。
所以,难怪上海的吴老先生临终前要立下遗嘱,只给女儿1元遗产,剩下的80万和房产全给了保姆。尽管保姆到吴家只有3个月,但是这最后的3个月让吴老先生在保姆的精心护理中得到了受人尊敬的人格尊严。可以说,保姆这3个月的陪伴远远超出了女儿成家立业之后给予父亲的真爱与陪伴。人们常说,情义无价。那么,这个典型案例就是在告诉我们所有人:亲情无价。没有亲情的子女是不孝之子,不愿意陪伴父母的子女没有资格接受父母的遗产。虽然自己女们在法律的角度属于继承遗产的亲人,但是没有依法尽到赡养老人义务的子女,父母依法有权剥夺子女继承遗产的权利。
人们常说,百善孝为先;人们常说,种瓜得瓜,种豆得豆;人们常说,父母是孩子的老师,父母不孝敬老人,子女也会跟着学;人们常说,在家敬父母,何必远烧香?如果一个人连自己的父母都不爱,他或她又能对谁付出真爱?如果一个人在父母临终前都不愿去父母床头陪伴尽孝,还有人性吗?还有道德底线和做人的良心吗?或许会有人站出来为吴女士进行辩解,说她现在也是当奶奶的人了,她得照看好自己的儿孙,她已经顾不上照顾父亲了。然而,这绝不是抛弃亲生父亲亲情的理由。而且,在法律的角度也是属于违法行为。如果想依法继承父亲的遗产,那就必须依法尽赡养责任和义务;如果没有尽到赡养责任和义务,凭什么继承父亲的遗产?
不管从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角度,还是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角度,吴女士作为吴先生的女儿不应该对亲生父亲如此冷漠和不近人情,这是她的老父亲在临终前无法忍受的精神折磨和精神打击。他没想到自己的女儿会变成这样。因此,当吴女士的老父亲深感绝望之后,他才会做出大家意想不到的选择,那就是在临终前立下遗嘱,并且决定只给女儿1元钱的遗产,让女儿去做深刻反思;因此,吴老先生决定要把自己的80万元积蓄和房产交给临终前一直陪伴在自己身边的保姆。
这是因为,吴女士的父亲在精神方面缺少亲情抚慰,他惟一的一线亲情希望再也无法得到了,甚至他会后悔为啥要千辛万苦养育女儿。所以,当吴女士的父亲在精神上彻底崩溃之后,他会冷静下来思考在他临终前如何处置属于自己的遗产。这个典型案例说明,吴老先生不仅是重情义的人,而且是知恩图报的人,他不会亏待保姆对于自己临终前无微不至的关爱和不离不弃的陪伴。如果那个保姆对吴老先生没有真心诚意,用爱心、细心、耐心和责任心陪伴他,他也不会心甘情愿把自己的绝大部分遗产依法立下遗嘱,让保姆继承他的遗产。(郭喜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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